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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集中处理扣留车辆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置长期未处理的扣留车辆,保障广大市民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因交通违法、事故等原因被扣留且超过30日未处理的车辆,请相关车主或驾驶员于公告发布后30日内前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2. 逾期未办理的车辆,交警大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报废等程序。 3. 办理地点: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具体地址详见附件。 4. 联系电话:123456789。 请各位车主尽快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