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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称,红桥镇辖区的一批无牌无证、逾期未审验且达到报废标准的二三轮摩托车已被扣留,但相关当事人尚未前来处理。为确保交通安全,公安局决定在15日后对这些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对于未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相关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有效证明到红桥交警中队处理。若公告期限过后仍未办理的,将依法对这些车辆进行强制报废解体处理。附上了逾期未处理摩托车的清单。此公告有效期至2024年5月5日。 评论:这项公告是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发布的通告。这对于未按规定处理摩托车的车主是一个严厉的警示,同时也展示了宁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而付出的努力。希望车主们能够积极响应公告,尽快处理自己的摩托车问题,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同时也希望公安局能够加强对摩托车管理的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水平,让道路更加安全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