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宣布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在辖区启用多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旨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监控设备涉及福慧路丽江市人民医院正门、福慧路与福星路口、香格里大道古城区移动公司门前和香格里大道新苗幼儿园路口南等点位。设备将抓拍包括不按信号通行、违反禁止标线、逆行、不礼让行人等多种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将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并按法律法规处罚。呼吁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道路安全有序。通告全文如下: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辖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23年11月1日起,将启用辖区以下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备类型及点位 设备类型及点位 序号 设备类型 道路名称及点位 1 闭路电视设备 福慧路丽江市人民医院正门东侧 2 闭路电视设备 福慧路与福星路口东侧 3 闭路电视设备 香格里大道古城区移动公司门前 4 闭路电视设备 香格里大道新苗幼儿园路口南
二、抓拍的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经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的; 6、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的; 8、违反停车规定的。
以上路段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