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丽江市正式开始实施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丽江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10月1日起,门诊共济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通过绑定家庭成员后共用个人帐户的“小共济”先行落地执行。
古城区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10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新政策,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30元,报销比例60%;区医院等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60元,报销比例55%;市医院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90元,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65%、60%和55%。丽江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一年最高可报销6000元,超过门诊报销限额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支付比例报销,并与住院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古城区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10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先行在古城区公立医疗机构落地,个体诊所、私立医院由于系统功能正在调试,暂时无法使用。10月9日,古城区医疗保障局局长任禹铭前往古城区人民医院针对门诊共济进行了“局长科长走流程”活动。亲自前往门诊使用亲情账户现场体验了一次门诊共济。通过聚焦门诊共济政策落实和经办服务两个方面,以经办人员和参保群众的“角色”,通过换位体验,查找是否存在问题,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和群众在政策执行和看病过程中遇到的操心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