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法院执结一起长达10余年的案件 执行到位经济赔偿金17万
2月2日,玉龙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长达10余年的案件,为申请人执行到位经济赔偿金和迟延履行金共计170093.69元。
2010年5月,申请人宋某向玉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某、文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中止执行。
2020年8月初,玉龙县法院执行局恢复执行该案后,申请人宋某于2020年8月底申请执行该案迟延履行金。
执行局恢复执行该案件后,通过执行指挥中心,查询了被执行人李某、文某名下财产,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文某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对李某、文某限制了高消费,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联系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经过不懈努力,2021年2月2日上午,该案最后一笔执行款执行到位。至此,申请人申请执行的经济赔偿金和迟延履行金共计170093.69元全部执行到位,这起长达10余年的案件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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