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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龄孩童频现千元欠款!“先用后付”别变成逼“家长买单”​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和永杰 | 发布时间: 2025-6-11 16:57| 查看数: 13080|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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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岁孩童成功下单、5 岁幼童背负千元欠款…… 近期,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电商平台推出的 “先用后付”“免密支付” 功能,因缺乏有效防护机制,致使未成年人 “0 元下单” 事件频发,不少家庭陷入债务困扰。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曾有未成年人借助 “先用后付” 购买 200 件商品,总金额高达 8000 多元,家长却全然不知。事后,相关平台不仅拒绝取消订单,还要求家长补交欠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对于缺乏金钱概念的孩子而言,“不用付钱就能买东西,到货后再付款” 的规则极具诱惑,堪称 “无门槛” 消费。而部分电商平台在功能设计上存在明显漏洞,甚至疑似故意为之,进一步降低了未成年人的消费门槛。​

实名认证环节形同虚设。福州市民程女士 14 岁的女儿,在未经实名认证的情况下,竟顺利开通 “先用后付” 功能;免密支付流程过于简化,从下单到服务开通,只需 “点击即授权”,未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的二次确认机制;风险提示严重缺位,部分平台还在页面设计中使用 “0 元购”“立即体验” 等话术,强化消费者 “无成本” 错觉,极大增加了冲动消费的可能性。​

从本质来看,此类功能设计并非为了便利消费者,而是在 “算计人性”。部分平台利用儿童认知局限和家长监管盲区,将 “先用后付” 异化为 “先让孩子购买、再让家长还款” 的 “强制买单” 模式。正如专家盘和林所言,这实质上就是 “强迫父母买单”。​

面对消费纠纷,部分平台以 “账号由家长保管”“孩子使用家长设备” 为由,拒绝取消订单、减免欠款,甚至将责任归咎于 “家长监管不力”。这种推卸责任的做法,实则是偷换核心矛盾。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当平台将 “先用后付” 的门槛降至极低,将 “免密支付” 的便捷建立在家长的焦虑之上时,无疑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更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无视。​

靠套路孩子获取的利益,终将在家长的抵制中化为乌有。真正的商业成功,应建立在保护用户权益的基础之上,而非利用用户弱点谋取利益。各电商平台需深刻反思,莫让 “先用后付” 沦为 “先坑孩子” 的工具。即便在流量至上的商业环境中,也应坚守底线,明白有些责任远比交易额更重要,有些原则必须得到优先重视。唯有如此,方能实现商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平衡,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综合: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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