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个交通参与者都应牢记的铁律,更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行为底线。然而,仍有个别党员心存侥幸,触碰纪律与法律的“高压线”。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问题发生,华坪县纪委监委坚持“零容忍”态度,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1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华坪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酒驾醉驾问题(三十七)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问题发生,现将1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王贤祥,中共党员,华坪县船房傈僳族傣族乡嘎佐村委会四组,2025年05月22日10时10分因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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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坪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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