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针对野生菌食用季中毒事件频发的现状,从个人食用、加工方式、群体聚餐、餐饮经营及中毒应对等多方面提出具体防控措施,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具体如下↓↓↓
(图片由AI生成)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又到了一年一度捡菌、吃菌的时节,野生菌虽鲜美,风险却不容忽视,每年吃菌中毒事件屡见不鲜。为有效遏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霉变或幼小难辨识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烧烤食用,也不要多个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一定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农村宴席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幻视幻听等疑似食物中毒反应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对误食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黄金救治时间。
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