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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消防安全工作纪实

发布者: 玉龙之子 | 发布时间: 2015-1-21 16:14| 查看数: 8409|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消防安全工作纪实


丽江古城作为全国唯一一家集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等荣誉于一身的旅游景区,是丽江旅游形象的窗口,也是全市旅游业的最大支撑和最亮品牌。保护好丽江古城,做好丽江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事关世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事关丽江乃至云南整个旅游业的促进和带动、事关丽江人民和子孙后代的福祉、事关广大古城经营户的切实利益。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更是将丽江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做好丽江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丽江古城基本情况
在中国的滇西北群山环抱中,直到今天仍然以“平民生态空间”完整的保留着一座和谐、宁静、古朴犹如红尘牧歌般的古老城池,它就是云南省唯一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全国唯一拥有“文化、自然、记忆”三项世界遗产所在地、中国魅力城市——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包括大研古城(含黑龙潭)、白沙民居建筑群和束河民居建筑群,面积为7.279平方公里,遗产区面积为1.456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为5.823平方公里。丽江古城主体部分为大研古城,面积为5.39平方公里。现有居民6200多户,2.5万余人,其中70%为纳西族。

丽江古城建于宋末元初,盛于明清,迄今已有800余年历史。1986年列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7年12月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06年丽江古城评为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2009年继续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2011年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11年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先后荣获国家级以上殊荣近30项。

二、对历史上重大火灾事故的回顾
丽江古城自建城之日起,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大小不同的火灾。对丽江古城的火灾,自清代便有相关史料记载,从清代顺治十七年(即1660年),“县城发生重大火灾”;清代嘉庆二十三年(即1817年)冬十一月,“县城发生重大火灾”到2014古城内的客栈也先后发生了几次火情,小型火灾不断,大型火灾偶有发生,给我 们的教训和启发也很多。

丽江古城上下应对火灾隐患可谓全民皆兵,民间、街道社区历来就有关于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比如,解放前后就有“哪家发生火灾,哪家就不得再在古城居住”的约定俗成的规矩。在社会生产生活尚未发达的年代,古城内防火,主要局限于使用木柴、木炭等明火做饭和取暖引起的火灾隐患。到现在,随着木柴、木炭等明火在古城内的逐步退出,液化气、柴油灶、电磁炉、热泵、取暖器等各种各样的用电设备大量出现,给丽江古城带来了太多的消防安全隐患。正因为如此,无论是市、区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职能部门,还是古城区、玉龙县人政府等直接责任部门,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时刻都在提醒自己要居安思危,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切实有效保护好丽江古城。

三、近年来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举措
丽江古城属平民生态空间型城市,因其特殊的地理、文化、建筑、交通等特征,存在人流量大、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认识不到位,消防安全防范范围广,古建筑消防安全危险系数高,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化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不足,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古城内各种(弱电、强电)线路私拉乱接现象依然存在,经营户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培训容易在个别人员及群体上形成盲点等问题。因此,丽江古城的消防压力非常大。

一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关心下,丽江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将丽江古城消防安全被写入历届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落实。在开展古城消防安全工作中,按照省、市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市、区消防职能部门,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努力探索“群防群治、联动有序、反应迅速、措施得力”的消防安全机制,始终坚持从源头抓起、严格把关、强化防范措施,创新消防社会管理,防火工作趋于系统化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保持了古城火灾形势的稳中有降,为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古城旅游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大投入,不断加大消防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
消防基础设施是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古城总体功能的协调发展。1999年11月,原丽江县政府投资125万元,在古城建立119消防电子监控中心,开始对丽江古城防火进行技术监控。2001年,在上级党委、政府及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关心支持下,首个全职保护丽江古城的古城消防二中队进驻丽江古城。2003年,古城管理局投资1亿多元,实施完成了“三线两管”入地工程,对供电及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改造完善。2005年,投资1000多万元,对古城内的户内户外线路进行了全面改造,将普通电线全部更换为阻燃线,增建了8座箱式变电站。2008年至今,我们先后投入24亿元,实施了古城范围内电网电路改造、水系道路改造治理、消防安全通道治理、消防营地建设、通讯、预警监测等一大批消防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古城狮子山已建成消防水池的基础上,我局将协调古城区供排水公司,现即将建设古城东北部(北门坡)5000立方米消防水池。密切与古城公安消防、市政管理及供排水部门之间的协作,逐步完成大研古城内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网分设改造,合理配置消火栓、提高消火栓水压,保证任何时段、任何区域市政消防设施的供水流量和水压均能满足灭火救援要求。在强化与有关职能部门衔接沟通的基础上,加大消火栓分布密度。完成玉龙雪山白水河调水工程,满足古城景区景观及消防用水需要。古城内消防基础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二)依托科技,加大对古城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的改革与创新步伐
为实现丽江古城科学保护遗产突出普遍价值,促进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丽江古城不仅依靠自身的发展,还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走科技发展之路。积极争取资金,在建成并完善丽江古城视频监控系统、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官方网站、局(公司)OA系统、丽江古城维护费征收管理系统、局中心机房、丽江古城综合视频导览系统等的基础上,不断研发新项目,实施了丽江古城保护数字化管理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项目、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等。特别是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息息相关的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于2014年10月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该系统的建成,不仅实现了丽江古城世界遗产本体(建筑、桥梁)、公共空间(广场、街道)、环境(水质、气象)、游客量、噪音等全面自动化监测和预警,完善了消防预警体系建设,实现了古城消防安全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监控,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插上高科技的翅膀,依靠科技手段赢得时间,切实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

(三)强化培训,不断壮大古城志愿消防队伍
丽江古城志愿者消防队伍,是做好古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2013年“3.11”火灾事故后,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专门组建了一支10人的义务消防队(队员均为从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复退转军人),及时配置了20余万元的沙滩摩托、云梯、机动水泵、轻型防化服等装备,并已通过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和古城消防中队的多次跟班培训,已基本掌握火灾扑救的一般技能。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古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从丽江志愿者协会、丽江古城客栈商会等协会和古城从业人员中动员组建100多个小分队,近1000人的民间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目前,古城内较大的经营户或行业形式培训组建了多支志愿消防队伍,并可处置一定火警事故。如,2014年4月24日七一街崇仁巷34号居民院内发生火警中,火情发生地附近的古城酒吧、餐饮等经营行业的志愿消防队伍在第一时间充分发挥了应有的、积极的作用,为消防部队最终处置赢得了时间。丽江古城志愿者消防队伍的建设,有效缓解了丽江古城现实存在的巨大的消防安全压力,也将进一步推动丽江古城消防安全工作走上一个更新、更高的台阶。

(四)依法管理,健全保护管理及消防安全法制体系。
依靠各级地方人大的立法和政府的行政立法,先后制定实施了很多关于保护古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和办法,对丽江古城的消防管理和有效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1994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云南省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5年12月颁布了《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古城消防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3月,从丽江古城实际出发,在全国率先对某一单项世界遗产进行了行政立法,制定实施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以及《云南省东巴文化保护条例》。2013年4月5日起《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提请丽江市政府出台《丽江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古城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市政府坚持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下发了《丽江市古城区灭火救援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确定了火灾隐患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古城火灾隐患整治强大合力。联合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启动了对大研古城、束河古镇、白沙古镇等《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消防专业规划》工作。同时,为了规范丽江古城的保护管理,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委托上海同济大学编制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指导丽江古城的保护和发展;制定实施了《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管理规划》,对现有古城保护管理的程序、方法上做了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划;制定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传统商业文化保护管理专项规划》,对丽江古城商业经营行为实施了专项规划,使丽江古城的商业与传统风貌及民族历史相协调、统一,其科技课题获丽江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制定实施了《丽江古城环境风貌保护整治手册》和《丽江古城传统民居保护维修手册》;下发了《关于在丽江古城实行风景名胜区准营证的通知》;制定实施了《丽江古城施工队伍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为丽江古城实现依法和科学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古城保护管理,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制体系框架的逐步形成,为丽江古城实施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整合资源,狠抓古城消防安全巡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古城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水平,立足古城保护管理实际,不断加强与古城区、玉龙县及公安、消防、交警、大研古城管理所等部门的联动和配合,有效整合消防力量,狠抓古城消防安全巡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丽江古城消防管理实施办法》,定期对古城消防安全巡查情况进行抽查,切实提高巡查和检查工作的成效。严格按照《消防法》、《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条例》、《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要求,每年逐级签订《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丽江古城消防工作的各项责任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丽江古城消防工作层层负责制,制定并签订有针对性的《丽江古城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个人的主体责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切实建立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对古城范围内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挪用和遮挡消防设施器材、占用防火间距、擅自改变防火分区、使用易燃可燃或有毒材料装修、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住宿经营储存“三合一”、“四合一”、“多合一”场所使用等情况的长期排查整治。督促古城内的各经营户严格落实厨房、经营场所及居住场所等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在营业时间前和营业结束后,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建立古城内厨房等重点防护部门防火巡查记录制度,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有效消除古城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如,开展了旨在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的整治乱停乱放机动车和摩托车的专项活动,并一直延续开展。专门安排经费,协助大研古城管理所,对古城7个主要入口设置门禁系统,每个入口配置4名保安,进行全天候值守,对古城外8个主要入口设置滚槽石敦,较好地保证了古城各消防通道的畅通。从2013年以来,针对古城内“三合一”、“四合一”、“多合一”场所强弱电线路私拉乱接现象进展了严格的专项整治。仅在2014年例行检查中,就及时排查发现并处理了10余起因电力线路违规搭架或负荷过载而引起的线路燃烧情况。同时,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对古城内的所有餐厅、客栈、商铺以及酒吧进行了拉网式消防安全巡查,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3家餐厅、1家酒吧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对其他被检查的所有经营户,则都根据存在问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六)依法办理,切实加强消防案件处罚力度
对于丽江古城内的消防案件,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本着零容忍的态度,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手段、铁的办法,严厉依法打击古城消防违法行为,做到该处罚的坚决上线处罚,该查封的坚决查封,毫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封处罚一起,切实形成严管严控、严抓严管、严格执法的古城消防工作强大态势,杜绝发生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确保丽江古城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七)加大宣传,强化古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为加强对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普及古城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对消防安全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掌握消防技能,提高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人人重视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每年制定《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方案》。以“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商铺、进单位、进家庭)工作为载体,充分利用讲座、会议、宣传栏、电视广播、广告、发放宣传单、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房屋修缮审批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消防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社会、企业、学校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用,面向古城居民、古城经营户大力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全民保护古城的消防安全意识。认真收集和制作消防警示教育题材和专题片,定期组织古城商户、居民、学生等进行观看,并在电视台、微信平台等全面宣传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技能知识。同时,还在每年的中国文化古迹遗产日、中国文化遗产日、丽江世界文化遗产日开展遗产保护和消防安全防护宣传,使古城消防安全工作入村入户,入脑入心,做到不漏一户,不失一地,不留死角全覆盖,全面提高全民保护丽江古城的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控古城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八)转变职能,努力构建古城消防部门服务平台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古城消防安全工作,古城内建立了完整的以公安消防部门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基础,义务消防部门为补充的消防队伍体系。为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群防群治工作,古城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是古城消防中队将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努力构建古城消防部门服务平台,实现了古城消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建立良好的古城消防服务平台,切实为广大的居民、经营户提供优质、高效、阳光、公开、透明的服务。二是及时建立消防服务组织。改变以往在单位坐等服务,转变为经常深入各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政策法规宣传、义务消防队伍的技能培训、消防走访调研等。三是逐步将古城内各经营户参加消防培训工作纳入年终消防年审。

总之,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管理局及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通力协作、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了消防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古城的消防安全呈现出良好的态势。但是,丽江古城的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消防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深刻吸取历年火警火灾事故及独克宗古城、大理巍山古镇火灾教训,认真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深入剖析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原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古城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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