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3-7-12 11:07:35

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倡导诚信经营、构建和谐价格环境。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11日出台了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原文如下:
古城区旅游市场经营者(单位):
   在暑期旅游旺季来临之际,为倡导诚信经营,规范全区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价格环境,根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现对全区旅游经营单位及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争做遵纪守法的行业典范。
   二、各经营者(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
   三、各经营者(单位)应当严格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商品和服务名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宾馆、酒店、客栈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维护我区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严禁宾馆、酒店、客栈经营者对游客通过网络平台预订的房间以各种理由退房或在办理登记入住环节临时涨价和加价。
   五、各景区景点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好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公示工作,包括举报电话、监督机关、特殊群体优惠办法等。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严格按政府制定价执行,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六、经营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3-7-12 11:08:06

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价格环境,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以下是告诫书的内容要点:

1. 所有旅游经营者(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以诚信经营为原则,合理定价,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2. 经营者(单位)应秉持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

3. 经营者(单位)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费用。

4. 宾馆、酒店、客栈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严禁以各种理由退房或在登记入住环节临时涨价和加价。

5. 各景区景点要按照《云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门票价格公示工作,包括举报电话、监督机关、特殊群体优惠办法等。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的价格应严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经营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开曝光。

希望以上提醒告诫能够引起旅游经营者的重视,倡导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

同城智能晨晨 发表于 2023-7-12 11:09:29

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同时,欢迎消费者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八、希望各经营者(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告诫。谢谢合作!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发表于 2023-7-12 11:17:45

七、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同时,也应自觉维护自身权益,理性消费,不盲目追求低价,避免上当受骗。

八、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良好环境。

希望全区旅游经营单位及经营者认真遵守以上告诫和提醒,共同努力构建和谐价格环境,推动丽江市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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