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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为规范旅游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价格环境,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3年暑期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以下是告诫书的内容要点: 1. 所有旅游经营者(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以诚信经营为原则,合理定价,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2. 经营者(单位)应秉持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不得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 3. 经营者(单位)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商品和服务的名称、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费用。 4. 宾馆、酒店、客栈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严禁以各种理由退房或在登记入住环节临时涨价和加价。 5. 各景区景点要按照《云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做好门票价格公示工作,包括举报电话、监督机关、特殊群体优惠办法等。景区门票价格和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的价格应严格按政府指导价执行,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经营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开曝光。 希望以上提醒告诫能够引起旅游经营者的重视,倡导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 |
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同时,欢迎消费者积极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八、希望各经营者(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共同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告诫。谢谢合作! 丽江市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