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这4人和2个单位被拟推荐为云南省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禁毒委员会 云南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禁毒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云禁发〔2021〕13号)要求,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云南省禁毒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对2016-2020年禁毒防艾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根据文件要求,在各县(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确定拟推荐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个单位为云南省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张春平等4人为云南省防艾工作先进个人。
丽江市这4人和2个单位被拟推荐为云南省防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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