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底线、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5月7日,丽江市永胜县纪委监委对近期公安机关移交的3起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详情如下。
永胜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五十)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绍永,中共永胜县永北镇胜利社区北街二支部委员会党员,2025年4月9日20时40分,因涉嫌醉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德明,中共永胜县大安乡永乐村小洋坪支部委员会书记,2025年5月1日9时57分,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玉成,中共永胜县期纳镇街西村大坪支部委员会党员,2025年5月1日21时15分,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胜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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