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集聚培养各领域优秀人才,推动丽江市高质量发展,依据《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丽发〔2022〕8 号)及各专项实施细则,现正式启动 2025 年 “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丽发〔2022〕8号)及各专项实施细则,现就2025年“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个人专项。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兴丽文旅人才专项(文化人才、旅游人才)、兴丽教育医疗人才专项(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原兴丽名师名医专项)、兴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兴丽青年人才专项。 (二)团队专项。兴丽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下载《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2),根据《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应专项实施细则(附件1—附件11)要求进行填写,并将有关证明材料附后装订成册,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应县(区)有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市级专项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有关部门电子邮箱。
三、条件及规则 (一)各专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详见对应的专项实施细则,同时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日。 2.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等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但在年龄、职称、学历方面达不到专项资格条件的特殊人才,由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后,经专项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免予形式审查,直接进入专项评审。 3.根据同层次人才专项互斥相关要求,培养支持周期内的“丽江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不得申报“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已出站的“丽江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不得申报“兴丽英才支持计划”青年人才专项,其他专项不受限制。
(二)申报规则按《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丽发〔2022〕8号)及各专项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办理,需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人在个人专项中择一申报,若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专项的,所有申报均视为无效申报。团队专项成员也可申报个人专项,同时入选个人专项的,可获得个人专项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或特殊生活补贴等,但不享受个人专项有关项目经费支持。 2.已入选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不得申报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3.坚持同一成果不重复申报原则,原入选“八个一百”人才工程的人才,需以新的成果或业绩贡献申报“兴丽英才支持计划”。 4.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按照“代表作”要求,突出本人近3年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5.《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兴丽教学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兴丽名医专项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兴丽名师名医专项更名为兴丽教育医疗人才专项,教学名师更名为教育人才,名医更名为医疗卫生人才,相关申报条件和支持政策保持不变。
四、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五、各专项市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一)产业领军人才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0888—5162329 地址: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15号
(二)科技创新人才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和科研诚信科 联系电话:0888—5395897 地址:古城区金甲路下段13号
(三)创业人才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88—6669977 地址:古城区裕安路16号
(四)文化人才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0888—3990230 地址: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
(五)旅游人才 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0888—5149968 地址:古城区雪山路438号
(六)教育人才 责任部门: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人才科 联系电话:0888—5121089 地址:香格里大道南段1066号
(七)医疗卫生人才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联系电话:0888—5456735 地址:古城区玉福路16号
(八)乡村振兴人才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宣传与人才工作科 联系电话:0888—3069785 地址: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九)青年人才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888—5313283 地址:古城区福慧路寨后上段138号
(十)高层次创新团队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和科研诚信科 联系电话:0888—5395897 地址:古城区金甲路下段13号
未尽事宜,由各专项市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专项市级主管部门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印发通知作细化要求。
附件: 1.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2.兴丽产业领军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3.兴丽科技创新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4.兴丽创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5.兴丽文化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6.兴丽旅游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7.兴丽教学名师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8.兴丽名医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9.兴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10.兴丽青年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11.兴丽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实施细则(试行) 12.丽江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书
上述附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中共丽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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