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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报道,今年春节期间,山西长治发生一起因犬只伤人引发的命案。当地一名男子被邻居家犬只咬伤后,将伤人犬只摔死。在与犬主人赵某某协商未果后,事发当晚,赵某某与其丈夫郭某某及家中亲属闯入该男子家中,与男子的父亲申某良发生扭打。冲突过程中,申某良拿起窗台边的刀具挥刺,造成郭某某及一名亲属受伤,郭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申某良提起公诉。记者从被告人家属处获悉,该案一审于11月13日在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这起由日常邻里纠纷升级的命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广泛讨论。
案件争议的核心,聚焦于申某良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要件。而要厘清这一关键问题,必须建立在案件核心事实的准确认定之上。目前,双方当事人对关键细节的表述存在显著差异:关于伤人犬只的狗链长度,一方称3至4米,另一方则主张为1.7米;关于闯入住宅的人数及是否持械,一方表示有9人手持铁锹,另一方则否认携带工具;对于郭某某等人进入住宅后的行为是否涉及打砸等情节,双方说法亦截然不同。这些细节的分歧,使得案件事实暂处于待核查的状态。
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正当防卫的认定需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不法侵害、防卫是否针对正在进行的侵害、防卫限度是否适当等关键要素,同时强调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而这些要件的认定,必须依赖于现场勘查、物证核验、证人证言等多维度的扎实调查。在缺乏第三方全程见证和权威核查的情况下,仅依据双方各执一词的叙述,难以还原“谁先动手”“暴力程度如何”等关键事实,贸然判断难免陷入主观臆断的误区。
司法的公正,始于事实的清晰。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公众更应保持理性克制,避免被碎片化信息误导而作出情绪化评判。相信司法机关会以严谨的调查核实还原案件全貌,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裁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
比争议“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更值得深思的,是这起案件折射出的“暴力循环”风险。从犬只伤人开始,双方的矛盾解决方式便步入了“以错纠错”的歧途:被咬伤后摔死犬只,是对伤害行为的过激回应;砸门闯入住宅,是对犬只被摔死的报复性行动;持刀挥刺则是对非法侵入住宅行为的反击。在这一系列升级的冲突中,每一方都将自身行为包装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举动,却忽视了行为本身的违法性与危害性。
这种将暴力“正当化”的叙事逻辑,恰恰是矛盾激化的重要诱因。当邻里纠纷发生时,无论是犬只伤人后的赔偿协商,还是财产损失后的责任追究,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已然违反法律规定,而持刀致人死亡的行为更超出了合法防卫的边界。正如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初衷,是“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而非为暴力冲突提供借口。
这起悲剧为社会敲响了警钟:邻里相处需以理性为基,矛盾化解当以法律为尺。在法治社会中,“讨公道”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护权益”更不能诉诸暴力手段。培育“防卫伦理”共识,明确防卫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但绝不是滥用暴力的借口;家园需要守护,但守护的方式必须合法合规。唯有摒弃“以暴制暴”的思维,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让邻里纠纷回归理性解决的轨道,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综合: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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