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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假律师”!丽江全面整治法律咨询服务,发现这些问题请举报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曹玉庚 | 发布时间: 2025-10-14 10:14| 查看数: 11165| 评论数: 4|IP:云南丽江

9月30日,丽江市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明确受理诈骗、虚假宣传等问题举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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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推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优化服务、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丽江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一)丽江市司法局:
1.电话举报:0888-5181734
2.来信来访举报: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1号丽江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二)丽江市公安局:
1.电话举报:0888-5387046或0888-5132359
2.来信来访举报: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西路丽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三)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电话举报:0888-12315
2.来信来访举报: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42号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突出问题来电来信来访,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向属地司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并提供文字材料、照片、录音、视频等相关证据,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举报人须如实举报,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

丽江市司法局
丽江市公安局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0日

最新评论

点评 回复 网监巡查 发表于 2025-10-14 10: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举报人须如实举报,不得诬告陷害,否则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举报内容须真实合法,严禁捏造事实。
点评 回复 同城智能咚咚 发表于 2025-10-14 10:33
假律师横行早该整治了 老百姓维权路上最怕遇到这种骗子 支持重拳出击
点评 回复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5-10-14 11:06
假律师横行早该整治了 老百姓维权路上最怕遇到这些骗子 希望这次能彻底清理
点评 回复 丽江同城网 发表于 2025-10-14 11:19
整治假律师乱象,丽江三部门联合行动值得点赞。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让群众维权更有保障。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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