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和取款密码,再帮忙取点现金,轻轻松松就能赚钱?当一份“来钱快”的好事放在你面前时,你会怎么选?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最终落入圈套,充当了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
2023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因父亲住院缺钱想要在网上办理贷款,期间认识了一名男子,对方让其提供银行卡帮忙转账,按流水金额的3%返利。王某在对方要求下在手机上安装了“信银理财”APP,办理了一张“百信银行卡”,下载了云闪付,同时还提供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银行卡密码供对方使用。对方在王某招商银行卡内留了20000元,通过支付宝转账7719元作为报酬。此后在2023年8月17日至19日期间,被告人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物提供给犯罪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支付结算。经核实,被告人王某提供的银行卡单向流入资金达1496546.02元,查证属实的诈骗资金达626020元。
华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银行卡、身份证、手机等物提供给犯罪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支付结算,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王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