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把电动车找了回来,太谢谢你们了!”7月23日,李某在民警帮助下找回遗失的电动车,对办案民警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当天,片角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车被偷。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见李某正与一名七十岁老人争辩,老人声称李某诬陷其偷电动车。经了解得知,李某7月23日下午将电动车停放在巷道内,待到晚饭后前来骑车时,发现车辆遗失,李某寻车心切认为老人有较大嫌疑,于是与老人发生争吵。
经民警查阅监控,显示当日16时许李某的车辆被一男子推走,经对比,该男子外貌特征与老人相差甚远,民警当场安抚老人情绪,并耐心劝说化解双方矛盾,随后,按照监控线索顺藤摸瓜,最终在一巷道找到遗失车辆。
经核实,该电动车因停放在居民楼大门前妨碍人员进出,故被推至他处。随后,民警通知李某到派出所领回遗失车辆。
警方提示:电动车、自行车要停放在车位或有人看管的位置,不能因贪图方便随意停放,堵塞车道或人行道;未经允许请勿擅自挪动他人车辆,如切需挪动尽量与车辆所有人取得联系,或告知周边人员。同时,不要将车辆长距离挪动,尽量将车辆停放于附近显眼位置,避免发生误会,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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