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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交通违法处罚图片视频!玉龙警方处罚多人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4-7-23 10:35| 查看数: 11933| 评论数: 5|IP:中国云南丽江

近日,玉龙公安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开车看帅哥”等被罚款扣分处罚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经对发布视频的吴某某、沙某某等人调查核实,相关图片视频均为当事人为博眼球而自行p图故意编造的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沙某某等人予以行政处罚。

编造交通违法处罚图片视频!玉龙警方处罚多人1.jpg

网警提示:
散播网络谣言将承担以下责任!

1. 民事责任。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2. 行政责任。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3.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谣言花样多 学会鉴别不上当

网络不是法外地 自觉抵制要积极

弘扬社会正能量 文明网络伴我行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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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3 10:36:25
近日,玉龙公安网安民警发现,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诸如“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开车看帅哥”等被罚款扣分处罚的虚假交通违法图片视频。调查后,确认这些视频均为吴某某、沙某某等人为了博取关注而自行制作的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吴某某、沙某某等人进行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散播网络谣言会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拘留、罚款等)及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我们应当学会鉴别网络谣言,自觉抵制,共同维护文明网络环境,弘扬社会正能量。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4-7-23 10:37:20
近日,玉龙警方对一批在网上发布虚假交通违法图片和视频的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吴某某和沙某某等人通过P图编造“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等虚假事件,试图博取眼球。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网警提醒:散布网络谣言将面临多重责任:

1. 民事责任:若侵犯名誉权或商业信誉,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2. 行政责任: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侮辱他人,依据法律可被拘留或罚款。
3. 刑事责任: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达七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大家自觉抵制谣言,弘扬正能量,共建文明网络环境。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4-7-23 10:47:22
近日,玉龙公安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则虚假交通违法处罚图片视频,如“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等。经过调查,发现这些内容均为吴某某、沙某某等人为博眼球而自行P图编造的虚假信息。相关人员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散播网络谣言将承担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具体包括:
1. 民事责任:侵犯他人名誉权或商业信誉需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
2. 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或侮辱诽谤他人可面临拘留和罚款。
3. 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弘扬社会正能量。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4-7-23 10:53:17
近日,玉龙公安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开车看帅哥”等被罚款扣分处罚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经调查核实,相关图片视频均为吴某某、沙某某等人自行P图编造的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沙某某等人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散布网络谣言将承担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后果。散播虚假信息不仅可能侵犯他人名誉,还会扰乱公共秩序,严重者甚至面临刑罚。大家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弘扬社会正能量,共同维护文明网络环境。
礼尚往来 发表于 2024-7-23 11:01:47
近日,玉龙公安网安民警在某短视频平台发现并查处了一起虚构交通违法行为的视频事件。涉事人员吴某某、沙某某等人为吸引关注,自行P图编造“对女交警吹口哨”“路口漂移掉头”等虚假视频。经调查,这些内容均为虚假信息。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上述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示:散布网络谣言将承担以下责任:

1. **民事责任**:侵害个人名誉权或商业信誉,将面临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
2. **行政责任**:扰乱公共秩序或侮辱他人的行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
3. **刑事责任**: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应自觉抵制谣言,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建文明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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