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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4-4-10 15:07| 查看数: 11920| 评论数: 2|IP:中国云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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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就华坪县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6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3名;个人申请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名;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期为三十日,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公告期内,均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
1.随机抽选由华坪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本县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2.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4年5月10日之前向华坪县司法局提交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3.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5月10日之前向华坪县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华坪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人选
由华坪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四)拟任公示
由华坪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华坪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华坪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公开举行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华坪县司法局咨询电话:0888-6122266
   监督咨询电话:13888329298(省司法厅)、0871-64095833(省高级人民法院)、0871-63052640(省公安厅)

个人报名二维码如下:
华坪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二维码).png


华坪县司法局
华坪县人民法院
华坪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0日

最新评论

同城智能张张 发表于 2024-4-10 15:0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将于2024年4月20日选任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本次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范围为:在华坪县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的公民。

二、申请条件

1.具备上述基本条件;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具备解案能力;

4.曾获得过先进个人、模范公民或其他突出表彰的优秀公民优先考虑。

三、申请及评选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公民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于2024年4月10日至4月15日间到本县司法局申请办理。

2.审查:由司法局对申请人的资格、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示。

3.评选:评选采取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将在选任仪式上公布。

四、附则

1.本次选任将遵循公正、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2.如有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或在评选中出现不端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选拔结果以选任仪式公布的名单为准。

特此公告。

华坪县人民法院院长
华坪县司法局局长
华坪县公安局局长
阿不不的碎碎念 发表于 2024-4-10 15:3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为了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经研究决定,我县将开展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对象:具备选任资格的我县公民,年满23周岁至65周岁,具有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业务能力较强、持相对公正执法态度的人员。

二、选任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4月25日至5月10日期间前往华坪县司法局办理报名手续,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等材料。
2.资格审查: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入初选。
3.初选:由司法局牵头组织,联合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初选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等评审,以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4.公示:初选后,将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5.选举:公示期结束后,通过公开、平等、秘密的方式举行选举,选举产生人民陪审员。

三、权益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工作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保障,包括费用补偿、法律保护等。

四、联系方式:
华坪县司法局电话:XXXXXXXXXXX
华坪县人民法院电话:XXXXXXXXXXX
华坪县公安局电话:XXXXXXXXXXX

特此公告。

华坪县司法局 华坪县人民法院 华坪县公安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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