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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之前 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 无条件服从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4-3-1 17:09| 查看数: 11237| 评论数: 3|IP:中国云南丽江

6月15日之前 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无条件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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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封山禁火令,明确3月1日至6月15日封山期间,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内的单位、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无条件服从管理。禁火令原文如下: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封山禁火时间:2024年3月1日至6月15日。

二、封山禁火范围:丽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区、林地、草地。

三、封山期间,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内的单位、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无条件服从管理。

四、封山禁火范围内,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二)严禁在林区、林地、草地、林缘地带烧荒、烧秸秆、烧垃圾、吸烟、野炊、点火照明、取暖等用火行为。
(三)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
(四)严禁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
(五)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禁火区域实施切割电焊、开山爆破。
(六)严禁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户外用火。

五、违禁责任
拒不遵守本命令在禁火区域用火的,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或承接有关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命令,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更细化的禁火令并施行。

六、本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对违反本令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微信截图_20240301165434.png
市长:李刚
2024年3月1日

最新评论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4-3-1 17:10:16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4年封山禁火令,从3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内的单位、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并且无条件服从管理。禁火令规定,在封山禁火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禁止用火行为如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点火照明、取暖等。同时,禁止在祭祀活动中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也禁止烧蜂窝、烧山狩猎、烧火驱兽等行为。违反禁火令的责任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和罚款等。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详细的禁火令并执行。
ak一点小意思 发表于 2024-3-1 17:20:31
根据丽江市政府发布的2024年封山禁火令,自3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内的单位、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无条件服从管理。在封山禁火范围内,严格执行禁火规定,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林区,禁止进行烧荒、烧秸秆、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违反禁火令的个人或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检举。这项禁火令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
蓝月谷的水 发表于 2024-3-1 17:38:55
根据丽江市政府发布的2024年封山禁火令,自3月1日至6月15日之间,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单位以及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经过审批并登记检查,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在封山禁火范围内,严格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并且不允许进行任何用火行为,包括烧荒、烧秸秆、烧垃圾、吸烟、野炊、点火照明、取暖等。违反禁火令的个人和单位将面临罚款和法律追究。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具体的禁火措施。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禁火令的行为。如有森林火警,请拨打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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