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2023年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
2月28日上午,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春雷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依法履职尽责。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次,进行专题调研、执法检查16次,开展代表视察、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7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彰显新担当;强化法治环境保障,在推进法治丽江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强化中心工作监督,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强化服务保障管理,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激发新活力;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展现新气象。
报告提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是我市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硬道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引领、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自信自强,聚焦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进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推动“三大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丽江实践新篇章作出人大重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