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古城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又有一伙人趁夜深人静在市区停放的车辆上粘贴“涉黄小广告”。
古城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班,采取走访蹲点、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经过连夜循线追踪,1月4日上午8时30分许,专班民警发现嫌疑人已前往火车站正准备离开丽江,于是立即联系火车站派出所协助。在火车站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成功将涉嫌散发淫秽信息的张某鑫、张某生、彭某纯(均为河南邓州人)3名违法嫌疑人抓获,该三人正准备乘坐9时14分的火车去往大理继续实施违法行为。民警在其行李中当场查获用于作案的打印机一台和打印纸若干。3名违法嫌疑人对共同实施打印粘贴“涉黄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鑫在2023年12月中旬通过浏览网上兼职广告信息获知,在车辆上粘贴广告可以赚钱,于是邀约张某生、彭某纯,三人一同通过标签打印机打印雇主发来的涉黄网站标签广告,在凌晨夜深人静时,粘贴在昆明市区内的小区、街道停放车辆后视镜上。后三人于2024年1月1日来到丽江,并于1月2日至1月4日凌晨,打印涉黄网站标签广告,先后粘贴在丽江市火车站、祥和街道、西安街道的小区、街巷等停放着的车辆后视镜上,在丽江城区共涉黄广告3000余张。粘贴过程中三人还使用“水印相机”APP录像“打卡”向网上的雇主展示“成果”。
张某鑫三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古城公安分局依法对张某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对张某生、彭某纯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用于传播淫秽信息的一台打印机和五卷打印纸依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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