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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的公告,如果您是涉及“丽江祥利投资案”的集资参与人,可以向丽江高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返还资金。申请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只接受网络申报,不接受当面申报。 申报所需的资料包括: 1. 集资参与人的身份证; 2. 投资合同; 3. 银行转账凭证; 4. 收息凭证; 5. 转出/收回投资款、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有收付款人真实姓名)、收款收据; 6. 投资情况说明(请务必写明个人联系方式,便于后续联系); 7. 申报人本人的银行卡(用于接收返还款,需提供开户行名称及行号,没有开户行和行号无法接收返还款)。 请将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扫描为PDF文档,文档名称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并发送至JXLCTP999@163.com电子邮箱进行申报。 如果对申报材料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888-5158350。 请注意,申报期限为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逾期不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 |
根据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涉及“丽江祥利投资案”的集资参与人可以向丽江高原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返还资金。申请期为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只接受网络申报,不接受当面申报。申报资料包括身份证、投资合同、银行转账凭证、收息凭证、转出/收回投资款、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收款收据、投资情况说明和申报人本人银行卡。申报资料需要扫描成PDF文档,文件名称应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申报邮箱为JXLCTP999@163.com,如有疑问可咨询电话:0888-5158350。逾期不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