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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蒗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试行)》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规的21家医疗机构做出如下处理: 1.责令限期整改违规问题; 2.收回违规资金,涉及金额为80多万元; 3.对违反服务协议的扣回违规资金,并按违规资金1倍处罚; 4.对达到行政处罚条件的医院进行行政处罚。 此次的处理旨在加强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各类违规行为的监管氛围。同时也提醒各家医疗机构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
据2023年市级大数据分析筛选检查反馈,发现宁蒗县21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涉及违规资金超过8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医疗机构将被要求整改违规问题,并被扣回违规资金。其中,有些医院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约谈医院负责人的处理。例如,宁蒗县人民医院因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被要求限期整改并收回违规资金422179.85元,同时还会对相应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他医疗机构也会接受类似的处理措施,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
根据2019年宁蒗县21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规资金达到80多万元。这些违规行为主要包括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检查、超医保限制用药收费等。根据相关法规,宁蒗县人民医院违规资金为422179.85元,宁蒗县中医医院违规资金为293765.11元,宁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规资金为3408.92元,宁蒗县跑马坪卫生院违规资金为1873.54元,宁蒗县蝉战河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16.54元,宁蒗县翠玉卫生院违规资金为1174.44元,宁蒗县大兴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资金为60元,宁蒗县红桥镇卫生院违规资金为4109.66元,宁蒗县金棉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15元,宁蒗县拉伯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14742.23元,宁蒗县烂泥箐卫生院违规资金为26元,宁蒗县西布河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1596.54元,宁蒗县西川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30元,宁蒗县新营盘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724.38元,宁蒗县永宁坪乡卫生院违规资金为61.8元,宁蒗县战河镇卫生院违规资金为2727.07元,宁蒗县永宁镇卫生院违规资金为2129.3元,宁蒗博康医院违规资金为17056.69元,宁蒗金康医院违规资金为5102元,宁蒗人和医院违规资金为31621.5元,宁蒗县万格医院因违规行为被终止医保定点资格,违规资金为6571.8元。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将按照日常审核扣款方式扣回违规资金;对于违反基金监管条例达到行政处罚条件的,将扣回违规资金,并按照违规资金1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