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丽江市公安局原二级警务专员刘光平涉嫌受贿罪一案,丽江市监察委员会已经调查终结,并移送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刘光平利用其担任的多个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目前,刘光平已经被告知了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讯问。根据指控,刘光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件将由永胜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刘光平被指控利用担任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被认定涉嫌受贿罪。经过调查终结后,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已向永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刘光平已被告知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现在将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此案。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刘光平有罪,他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