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丽江市落实优待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丽江市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免费乘坐丽江市内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运营的市内公交车。退役军人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遗属携带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该政策范围仅限于古城区和玉龙县主城区的公交线路。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经核验后方可享受免费乘坐。以下是相关事宜详情公告:
一、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人员范围 丽江市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二、免费方式 退役军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经乘务(驾驶)人员核验后免费乘坐。
三、免费乘坐的公交线路范围 在古城区、玉龙县主城区范围内运营的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公交车(不含定制公交和旅游专线)。
四、其他事项 (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主动向乘务人员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优待证,经核验后免费乘坐。 (二)残疾退役军人也可出示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经核验后免费乘坐。 (三)本公告自发布从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公告
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丽江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