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察组指出,泸沽湖、程海河是云南省重要的生态旅游资源,对保护和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督察组强调,要加强对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和推动,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落实好湖长制工作的各项任务。同时,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共同推进泸沽湖、程海河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督察组还要求丽江市加大环保督察巡视力度,加强对涉及泸沽湖、程海河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督察巡视反馈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向督察组进行报告。同时,要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湖的水平。此外,还要加强保护治理工作机制的建设,完善相关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流程,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泸沽湖、程海河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督察组表示将继续关注泸沽湖、程海河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也希望丽江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泸沽湖、程海河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
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虽然泸沽湖、程海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主要包括: 1. 泸沽湖、程海河(湖)长制工作机构设置不够完善,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协调推进工作困难。 2. 泸沽湖、程海河(湖)的水环境治理还存在一些难题,如水质污染,水功能区划管理不到位等。 3. 泸沽湖、程海河(湖)保护区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存在一些违法建设和乱占用湖岸线等问题。 4. 泸沽湖、程海河(湖)周边的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这些问题,督察组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丽江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切实加强泸沽湖、程海河(湖)长制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大投入,提高水质质量,保障湖区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加强保护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乱占用湖岸线等行为,维护湖区生态环境的稳定;加强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丽江市相关部门表示将认真落实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泸沽湖、程海河(湖)长制工作的全面落实,促进湖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