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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江市委办公室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人才孵化”、“网络传播”基地。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具体申报标准和流程如下: 1. 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基地申报标准(试行): - 基地应在丽江市辖区内,拥有至少1个直播间和相应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 基地应具备常态化开展直播带货活动的能力,拥有至少1个自有或授权的新媒体直播带货账号。 - 基地截止申报日前一年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 2. 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申报标准(试行): - 基地应在丽江市辖区内拥有能开展业务培训的场所,并具备相应资质。 - 基地应有开展新媒体账号IP打造、直播宣传、直播带货等实习实训岗位和相关设备。 - 基地每年实习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每人实训时间不少于2周。 3. 丽江新媒体网络传播基地申报标准(试行): - 基地应具备常态化开展网络传播的能力,拥有至少1个新媒体网络账号或平台。 - 基地近一年的原创内容传播量不少于100万+(单平台),原创发布内容数量不少于50条。 - 基地应积极参与市内相关话题互动等宣传活动。 申报流程如下: 1. 申报主体(企业、机构、个人)达到基本标准后,自主自愿向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择优提交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3.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被授予“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基地”、“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或“丽江新媒体网络传播基地”资格。 具体申报表格可在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官网下载(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3.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4.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5.xlsx)。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电话:0888-5383062,联系人:唐燕京,邮箱:admin@ljnewmedia.org.cn)。 |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丽江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人才孵化”和“网络传播”基地。具体申报标准如下: 一、申报标准(一)基本标准 1. “直播带货基地”应具备直播带货活动场地、设备和人员,并拥有至少1个自有或授权的新媒体直播带货账号。截止申报日前一年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 2. “人才孵化基地”应具备开展教育培训等业务的场所,能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和相关设备。每年实训人数不少于50人(每人实训时间不少于2周)。 3. “网络传播基地”应具备常态化开展网络传播的能力,拥有完全运营权或所有权的新媒体网络账号或平台数量不少于1个。近一年原创内容传播量达到100万+(单平台)的不少于3条。 (二)鼓励标准 1. “直播带货基地”鼓励建设专业直播间,提供直播带货的实习实训岗位,并为团队、达人提供直播间、设备出租等服务。 2. “人才孵化基地”鼓励提供IP账号变现顾问指导、投融资、财税、行政管理、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等服务,并与院校合作开展培训业务。 3. “网络传播基地”鼓励整合资源助力丽江经济社会发展,引进优秀人才,提供公益、免费的实习实训服务。 二、工作要求 基地需每周统计数据并提交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基地直播间建设情况、直播带货开展情况、内容创作情况等。 三、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企业、机构、个人)达到基本标准后,自主自愿向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管理中心将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初审,并召集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复审。通过复审的基地将获得“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基地”、“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或“丽江新媒体网络传播基地”的授牌。 申报资料和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3.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4.xlsx、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5.xlsx 联系方式: 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5383062(丽江新媒体协会) 联系人:唐燕京(协会常务副会长,13308887454) 申报邮箱:admin@ljnewmedia.org.cn 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审核将分批次进行。欢迎积极申报! |
关于征集申报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 “人才孵化”“网络传播”基地的公告 根据《中共丽江市委办公室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丽江市委网信办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了“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基地”、“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和“丽江新媒体网络传播基地”的申报标准(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3日,将分批次进行审核,欢迎积极申报。 具体申报标准请查看附件1至附件3。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附件1:“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基地”申报标准(试行) 1. 基地应合法诚信经营,在丽江市辖区内拥有至少1个直播间,能够进行直播带货活动。 2. 基地应具备常态化开展直播带货活动的能力,拥有至少1个自有或授权的新媒体直播带货账号。 3. 基地截止申报日止前一年累计销售额不低于100万元。 4. 鼓励建设专业直播间并配置相应岗位人员。 5. 鼓励提供直播带货的实习实训岗位,并为直播团队和达人提供相关服务。 附件2:“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申报标准(试行) 1. 基地应合法诚信经营,拥有能够进行业务培训的场所。 2. 基地应具备进行教育培训的资质。 3. 基地应有能够进行实习实训的相关岗位和设备。 4. 基地每年应接受不少于50人的实习培训。 5. 鼓励为人才提供各类指导和服务,并与学校合作开展实习实训。 附件3:“丽江新媒体网络传播基地”申报标准(试行) 1. 基地应合法诚信经营,具备常态化开展网络传播的能力,拥有自有或所有权的新媒体网络账号或平台。 2. 近一年原创内容传播量达到100万+的不少于3条,原创发布内容数量不少于50条。 3. 积极参与市内相关的话题互动等宣传活动。 4. 鼓励整合资源,助力丽江经济社会的发展。 5. 鼓励账号入驻丽江新媒体海外传播基地,并开展海外宣传推广。 6. 鼓励与学校合作,指导学生进行宣传推广丽江的实习实训。 申报流程: 1. 申报主体(企业、机构、个人)达到基本标准后,自主自愿向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 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提交给评审委员会复审。 3. 通过复审的将授牌“丽江新媒体直播带货基地”、“丽江新媒体人才孵化基地”或“丽江新媒体网络传播基地”。 申报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ljnewmedia.org.cn/download/03.xlsx 联系方式: 丽江市新媒体综合运营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8-5383062(丽江新媒体协会) 联系人:唐燕京,(协会常务副会长,13308887454) 申报邮箱:admin@ljnewmedia.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