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振市场信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今年年初,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
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2023年度省级重大文旅项目和业态创新项目建设贷款产生的利息(不包括土地款和房地产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年内招徕省外入滇游客数1000人以上的省内旅行社,按照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5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支持各地举办重大文旅宣传营销活动。
3月21日,云南省文旅厅发布公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2年重大文旅投资拟奖励项目名单”。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云政办发〔2022〕10号)第四条“促进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第十三款“加大文旅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关于“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省财政按其完成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的措施,丽江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报的丽江市旅游集散中心(玉龙雪山新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获奖励金额648.69万元,玉龙县旅惠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旅游产业配套实施项目拟获奖励金额85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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