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丽江女儿国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泸沽湖景区观景台小木屋及场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地址位于泸沽湖观景台,观景台小木屋面积为15平方米;场地范围为:丽江泸沽湖观景台游客中心侧门(观景台入口石板路)至玛尼堆游客专用步道。小木屋和场地用途主要用于实施泸沽湖特色项目。招租商铺按规定出租,租赁期两年。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招租地址:本次招租地址位于泸沽湖观景台,观景台小木屋面积为15平方米;场地范围为:丽江泸沽湖观景台游客中心侧门(观景台入口石板路)至玛尼堆游客专用步道。 2、小木屋和场地用途定性:用于实施泸沽湖特色项目。
二、承租人条件
(一)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有管理经验,能够实施泸沽湖特色项目,服从景区管理的企业均可承租。 (三)项目经营必须符合泸沽湖景区管理条例。
三、招租约定
(一)本次招租商铺按规定出租,租赁期两年。 (二)招租企业必须履行景区管理部门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及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职责。 (三)租金收取方式为: 1、观景台小木屋:收取小木屋月销售总额(税前)的20%作为租金; 2、场地:根据实施项目内容收取租金,具体在合同中明确(第一年保底租金30万元)。 (四)租金收取:项目实施后,合同签订1个月内缴清项目定金,每月10日前缴清月租金。 (五)招租方式: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且项目符合要求者得。 (六)竞租人须带参拍保证金收据入场(一据一人)。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先交纳参拍保证金 2000 元给丽江女儿国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才能参拍。竞租成功者,在合同签订后,交纳租费时,参拍保证金予以抵冲。若竞租成功者在签约后放弃租赁的,其参拍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丽江女儿国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七)竞租人须在竞价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租期开始。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地点:丽江女儿国旅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大洛水摩梭情二楼会议室)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0日,报名联系电话:15012241457。 (三)报名资料。竞租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纳竞租保证金 2000 元。
五、竞租事项
(一)竞租地点:大落水服务公司二楼会议室(原管理局办公区) (二)竞租时间: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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