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 二十七 号 关于召开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27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在丽江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丽江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202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丽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现予公告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3年2月8日在丽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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