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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县在县城规划区内开展城市管理乱象集中整治行动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2-9-7 10:09| 查看数: 37890|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城市管理整治行动的通告

通告.jpg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县城形象,全面治理城市管理中的乱点乱象,构建整洁、优美、文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县城规划区内开展城市管理乱点乱象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包括万格路、泸沽湖大道、北渠路、朝阳路、康复路、保健路、大兴路、岔河路、赤格阿龙路、商贸街、郑家河街、干河子、环山西路、岔河路、蒗渠路、马店沟、老干局、彩虹路、宁盐线、永宁路等重点区域内所有公路及消防通道,按照“分类管理,统一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

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全面取缔主要路段及消防通道、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点和擅自设置的马路市场。严禁倚门经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搭乱建等。

(二)道路交通环境整治

重点整治县城街道、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客货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和上车一元随意上下车等综合秩序乱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指定停车位停放,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占道(包括人行道)停放。客运班车一律进入车站、停车场,公交车、出租车和上车一元必须在指定站点上下人员,严禁在岔路口、红绿灯口随意掉头、上下人员。

(三)市场秩序整治

重点整治街道、集贸市场违规占道、越门经营等问题。切实加强对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划行归市”要求,占道经营摊贩、流动商贩必须进县活畜禽市场、县农贸市场内合法经营,严禁校园周边商户(个人)无证无照经营和占道经营摊点,严禁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法食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各商家、经营户和居民要自觉遵守,积极支持配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凡有上述行为者,请自行(或配合)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将依法依规予以从严从快处罚。

四、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辱骂、谩骂执法人员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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