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永胜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安机关移交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公职人员(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陈学荣,中共党员,永胜县顺州镇阳保新村小学教师,2022年7月26日9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胜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永胜县一小学教师因涉嫌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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