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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大肆燃放烟花爆竹 宁蒗一名公职人员被通报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2-7-17 15:07| 查看数: 33072|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宁蒗县大兴街道大村街社区“7·12”苏振刚户办理丧事
违规大肆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的通报

情况通报.jpg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移风易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政府各项规章制度,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现将1起公职人员办理丧事违规大肆燃放烟花爆竹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苏振刚,男,彝族,中共党员,宁蒗县大兴街道大村街社区居民,现任新营盘乡党委副书记,为该户户主。2022年7月12日清晨,苏振刚户因母亲去世出殡大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其行为违反了生活纪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蒗彝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8〕22号)《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纪律的通知》(宁纪发〔2021〕3号)文件有关规定,作为公职人员和任职所在乡镇分管该项工作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县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当标杆、做表率,发挥“头雁”效应,崇尚新风,移风易俗,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自觉主动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教育亲属、朋友及周边群众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违纪行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治理本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歪风。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负责教育管理单位人员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线索,予以监督。凡因本地区、本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查处或本地区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举报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县纪委监委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相关领导党纪政纪责任。

                       中共宁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蒗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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