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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这十年 平安丽江建设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新成绩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2-7-7 14:58| 查看数: 40274|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丽江这十年  平安丽江建设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新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政法系统在平安丽江建设方面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新成绩,生动展示了我市在进一步提高丽江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以自强自信、守正创新的风貌投身平安建设实践、创造美好和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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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丽江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市委政法委专场)召开。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政法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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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和洪涛就平安法治丽江建设情况,从三个方面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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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在扫黑除恶这场时代大考中,丽江全市上下肩担重任,担当作为,忠诚扛稳“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大旗,动真碰硬,打早打小,依法打掉了一批黑恶犯罪团伙,侦办了一批黑恶犯罪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和“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营造了全市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2018年至2020年,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434名,破获刑事案件38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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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齐抓共管,平安丽江建设取得新成效

平安丽江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入推进,风险防控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弱项,整合资源力量,切实维护安全稳定,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66个乡镇(街道)470个村(社区)共划分网格10880个,配备网格员1799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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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便民利民服务不打烊,执法司法有温度,公共法律服务上水平。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网上服务平台,推动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目前已形成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四种渠道相互融合、连为一体的诉讼服务格局。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10285件,跨域立案309件,网上调解14028件,网上司法确认1258件,电子送达16077件。

记者提问

问: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那些成效?

丽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姚福辉: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争当主力军,打好主动仗,全力以赴抗疫情、防风险、保稳定、护安全、抓改革、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捍卫以政治安全为核心的国家安全,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建党100周年、COP15等系列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国家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守住了不发生暴恐案事件底线,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平安丽江建设不断推进。坚决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政治任务,打掉涉黑组织5个、涉恶团伙32个,一批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坚决铲除。持续推进“旅游革命”,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类涉旅违法犯罪行为,旅游市场治安秩序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向好。强化市域协同防控,打造治保、内保、保安等群防群治队伍参与的社区警务共同体,全市所有社区、行政村均实现“一区一警”和“一村一辅警”,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4个,建设社区警务室61个,成立村级治保会557个,建成智慧安防小区143个,涌现出古城束河“微警务工作法”、华坪“田间警务”等基层治理做法。紧盯“黄赌毒”“盗抢骗”“环食药”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深挖严打,全市刑事案件较2012年降低30.2%,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以创建国家禁毒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化禁毒人民战争,2012年至今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97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00余名,缴获毒品540余千克,打掉了一批涉毒犯罪团伙,人民群众防毒意识和拒毒能力不断提升。严打经济犯罪,破获“2.28”“祥利投资”等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案件50起,有效防范了经济金融风险。深化交通安全整治攻坚,开展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集中整治、严打“三超一疲劳”、“减量控大”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群众活动安保,十年来未发生影响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疫情防控取得重大胜利。累计调动警力113.7万人次开展旅游景区封控、疫情防控、人员核查管控,运用大数据手段筛查比对人员57.6万人次,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冠肺炎疫情“双清零”、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强保障。

问:一直以来,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是人民群众对于法院工作十分关注的几个方面,那么这些年丽江法院在这些方面具体是怎么做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德军:党的十八大以来,丽江法院努力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均得到有效破解。

一是落实立案登记制,让“立案难”走进历史。立案是启动司法程序的总开关,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第一步。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2015年5月,人民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非经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得拒绝群众的起诉,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法律规定、要素齐备的诉状,人民法院一律接收。2015年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丽江两级法院共登记立案8件;当月,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638件,同比增长30.2%;实施立案登记制当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案件11463件,同比增长24.57%。为便于立案,丽江两级法院推行登记立案多元化,对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当场立案,全面畅通线上立案渠道,利用移动微法院、邮寄立案、网上立案、律师服务平台、跨域立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多种渠道登记立案。2018年—2021年,全市法院当场立案54674件,当场立案率达95%,网上立案6492件。其中,2019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8606件,比2015年上升62.31%;2021年网上立案3937件,占比达60.6%。

二是推进多元解纷机制,让“诉讼难”走出新路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解纷诉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纠纷解决机制从法院“单打独奏”向“多元共治”转变。中院先后与13家单位联合出台加强诉调对接的意见措施,搭建“阿勒邱”调解室、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民营经济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旅游纠纷调解室等8个诉调对接平台;基层法院在辖区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将法庭“搬”到乡村,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同时结合辖区民族文化特点设立“和合调解室”“紫玛家事调解室”等平台,为多元解纷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2021年,全市法院共收到立案申请44100件,诉前分流11099件,其中调解成功7798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1%。全市法院快审团队共办理各类案件11231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34天。

三是切实解决执行难,让“执行难”不再是“老大难” 。不仅要作出公正的判决,还要让判决得到切实的执行,这是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和生动体现。针对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2016—2019年,全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行动,建成网络查控系统,实现精准在线查人找物,完善联合惩戒体系,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倒逼其自动履行。2018年—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2299件,执结21536件,执结率96.58%,执行到位标的31亿元,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为了巩固成果,全市两级法院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问:丽江市检察机关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方面开展了什么工作?

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秋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近年来,丽江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能动履职,追求极致,不断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机制,全力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一是主动作为,整合资源凝聚帮教合力。始终坚持和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原则,持续加强未检工作保障机制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努力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整合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办案力量,组建未检办案团队,建立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协调公安、法院创建“一站式”司法保护中心,确保每一件案件办理都符合未检工作价值追求。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父母监管不到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欠缺等问题,积极作为,与辖区内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具备观护条件的企业签订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合作协议,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教育矫治、就业过渡、融入社会的平台,进一步体现司法温度。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2个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丽江市“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被省人民检察院、省妇女联合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联合授予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示范点”荣誉称号;“月亮姆”未检办案团队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精准施策,细化措施提升帮教成效。始终坚持把检察帮教贯穿办案始终,紧紧围绕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和回归社会需求进行精准帮教,着力实现“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针对16周岁以上、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在本地区无固定居所或者虽有固定居所但其监护人不能实施有效监管的触法未成年人,全面分析犯罪原因和需要矫正的关键点,在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后,设置个性化附带条件及考验期,经本人及其监护人同意,送往观护基地开展教育帮扶。观护基地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年龄、知识结构等特点安排相应工作、提供吃住、发放薪资,并指派专人协助检察机关进行日常监管、教育、技能培训及动态评估再犯风险和帮教成效,做到矫治干预与正向培养双管齐下,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逐步摒弃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增强守法观念、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已有5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观护基地完成帮扶教育,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以点带面,加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始终坚持溯源治理,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五大保护”体系,当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牵头者、实践者、推动者。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同行,预防与教育同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促推“六大保护”有机融合、整体落实,有针对性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对强制报告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监督,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措施推动解决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接待未成年人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等问题;紧紧依靠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为重点,主动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以“求极致”精神提升未检工作质效,全方位、全流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问: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丽江市是如何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丽江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红钧:近年来,丽江市围绕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积极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云岭法务通”,全市目前共安装“云岭法务通”215台。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6个,市、县(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覆盖率达100%,让人民群众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就近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持续加强“12348”热线值班工作。每个工作日安排值班律师进行在线解答,群众只需通过电话就能随时随地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共解答“12348”热线咨询11309次,群众满意率达99.16%。

三是做实做细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困难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经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积极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用“承诺”替代“证明”,让群众少跑路、办事快、办事容易,努力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近五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52件,其中刑事案件1658件,民事案件2079件,行政案件15件。

四是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市雪山公证处合作制试点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近五年来,共办理公证24126件,其中涉外1760件。

五是不断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N”,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配齐配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

此外,丽江市还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联席会议、“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制度。加强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小区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采写/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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