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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今年五月底 丽江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3.76万户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2-6-7 15:11| 查看数: 38099|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截止今年五月底  丽江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3.76万户

经济发展的根基在于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目的在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市场主体倍增既是营商环境优化的结果,又是营商环境改善的检验。

67日,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专题)召开。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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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指挥、亲自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成立了丽江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出台了《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等8 个培育计划》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市各行业市场主体培育目标、任务和措施,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强化考核监测、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谭恒鹏介绍:截至20225月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37607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0.27%。其中:企业24662户,同比增长9.87%;个体工商户109679户,同比增长10.77%;农民专业合作社3266户,同比下降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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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62户企业中,按行业类型分:全市共有农业企业4322户,比去年末增加77户,同比增长4.42%;工业企业1315户,比去年末增加23户,同比增长7.88%;建筑业企业2129户,比去年末增加200户,同比增长28.95%;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6947户,比去年末增加229户,同比增长9.76%;服务业企业9949户,比去年末增加412户,同比增长9.22%

在经济下行和疫情持续影响下,我市市场主体数量仍有所增长,但对标省内先进地区,我市还存在市场主体规模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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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丽江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为丽江市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是持续优化办事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二是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落实减税降费,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四是坚持产业引领,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五是全力助企纾困,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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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提问环节

问:请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丽江市在推动工业发展,促进工业市场主体倍增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强胜:近年来,丽江市狠抓产业发展,不断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了以清洁载能产业、数字产业、清洁能源产业为主导,建材产业、高原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生物医药加工产业、旅游产品加工产业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2021年全市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110.62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2%,增速连续3年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培育计划,压实工业市场主体倍增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国家惠企政策,发展市场主体。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培育市场主体。四是纾困解难,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五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搭建市场主体发展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已达到150户。

下一步,丽江市将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扎实稳住经济6个方面33项措施、云南省出台的稳住经济9个方面48项措施,着力在稳市场主体上下功夫,进一步助企纾困,推动丽江工业高质量发展。

问: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主要涉及哪些领域?今年的具体目标任务是什么?如何保障实现倍增计划?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杨仕新: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主要涉及旅游文化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健康服务企业、现代金融组织、房地产企业、数字服务企业、科技服务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商务服务企业、环保服务企业、教育培训企业等11类服务业企业。

2022年,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1.14万户,年均增长14.9%,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0.58万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94户。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企业将达到1.76万户,年均增长14.9%,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0.89万户、年均增长15.1%;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25户、年均增长10%。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培育服务业企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服务业纾困政策,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2022年丽江市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政策措施》《丽江市加快服务业恢复性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措施》,不断加快促进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通过采取以上政策措施,我市将从抓营商环境优化、抓产业发展、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高度,大力培育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鼓励扶持市域内服务业加快恢复性生产和高质量发展,支持优质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强做优,提质增效。

问:请问市科技局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新华:2021年我市有效期内的高企15户(古城区5户,玉龙县4户,永胜县4户,华坪县2户)。为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市科技局着重在启动企业摸排、加强企业服务及强化政策引领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高企培育库。二是开展走“百企”专项调研行动。三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通过走“百企”调研,根据企业情况靶向开展一对一服务,协助企业尽快达到高企申报条件,同时加强对招商引进企业的服务,在引进落户过程中及时跟进,指导企业完善条件。二是在做好个性服务指导的基础上,定期邀请省级专家到丽江通过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释疑解惑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服务,并支持和鼓励众创空间、科技服务公司等孵化载体积极参与高企申报服务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市科技局将力争完成2022年高企培育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深挖潜力,加大入户指导服务,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三个突破”,即:宁蒗县高企培育有突破、全市规上服务业高企培育有突破、“十四五”高企目标任务有突破。

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市场主体培育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丽江市采取了哪些举措来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及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建南:一直以来,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5%左右,目前全市已登记注册建筑业企业2088户,入库建筑业企业122户。但建筑业的发展还存在很多突出的问题和短板,具体表现在:发展数量与质量不匹配、资质等级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同质化发展严重等问题。市委市政府站在不断壮大建筑业、推动建筑产业发展的高度,立足丽江实际,制定印发了《丽江市促进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协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动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建筑业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问:请问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发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和《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商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进企业主体”、“政策兑现进企业主体”、“具体服务进企业主体”的“三进”活动。了解经营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动员规模以上的市场主体纳入限上企业和限上个体,不断做大做强。2022年一季度新入库3户,截止目前,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在库企业163户。但也存在新增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偏少,且规模小,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拉动力明显有限;分区域限上企业数量分布不平衡等情况。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一是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的情况,及时将达到纳限标准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时推荐给统计部门依法纳入统计范围;二是以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为出发点。宣传落实《丽江市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加快服务业恢复性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库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做大、做活、做强。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管理的企业(个体户)以及对我市第三产业发展贡献大、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拉动大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奖励补助。切实增强政策协同性,打好政策组合拳。三是以促进消费复苏,保产业链供应链为出发点。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支持企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利好政策,继续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四是提升外资营商环境,健全外资联席会议机制和外资企业投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营造服务优良、办事便利、监督有效的营商氛围。

问:请介绍一下目前全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将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实现今年我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目标任务?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国华:市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重点工作,鼓励农村创新创业,切实提高登记管理效率,着力推动建设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产业生产种植、加工、销售、流通服务等农业市场主体企业,推进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建设,确保“十四五”时期实现农业市场主体倍增的工作目标。今年的目标任务主要是两项:一是2022年全市实现净增农业企业1087户。二是2022年全市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丽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出台了《丽江市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将农业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倍增培育任务数量细化到各县(区)。各县区也结合实情相继出台了《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正积极有序推进有关培育农业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截止4月底,全市农业企业登记注册户4319户,较2021年底4245户净增长74户,净增目标完成率6.81%。因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均在每年7月份开展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将在目前明确年度任务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和服务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问: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兆刚:一是建立市、县(区)文旅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市县两级工作专班,真正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三是释放政策红利,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四是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1.规模(限额)以上及涉旅企业。到2025年计划培育数329家。截至2022年3月,我市共有规模(限额)以上涉旅餐饮类企业14家,住宿企业66家,交通运输企业9家,租赁与服务业企业29家,共计118家。
2.特色微小涉文旅企业。到2025年计划培育数为823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80家旅行社,位列全省第二位。
3.新业态企业。2021至2022年计划培育目标为15家。2021年完成培育5家,2022年计划培育10家。
4.4A及以上景区。2021至2022年计划培育目标为11家。截至目前实有9家,丽江市共有A级景区19个,其中5A级2个,与昆明市排名并列第一,占全省总量的22%;4A级7个(占全省的5%,排名8)。目前,我市正积极指导和推动泸沽湖管理局、老君山管理局加快推进泸沽湖、老君山黎明国家5A级景区创建。指导和推动玉龙县政府、永胜县政府加快推进拉市海、程海湖等加快推进高A级景区建设。
5.等级旅游民宿。2021至2022年计划培育目标为20家。目前正积极指导9家旅游民宿开展等级评定准备工作,预计今年年内省级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验收。

目前,受疫情影响,我市文旅行业规模(限额)以上及涉文旅企业的增量较为缓慢,预计疫情有所缓解的情况下,增量会有所增加。


(采写/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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