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即使是自家用地也要被罚!
近日,华坪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一村民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自己家林地上种植玉米而获刑受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即使是自家用地也要被罚!
新庄乡的邓某是一位地道的农民,随着芒果产业的发展,勤劳的他把家里的空地都种上了芒果,这样一来,他家每年增加了不少的收入,但由于承包地都种上了芒果,以前家里每年都种植的玉米也渐渐没有地方种植了。少了玉米种植这项产业,就意味着家里又少了一项收入。正在苦恼之计,邓某突然灵光一动,自己家的林权证上不就是有一片空着的林地吗,由于是杂木林,没有经济价值不说,每年防火、防盗还需要投入不少精力管理,实在是不划算。何不把玉米种在这片低产林地上?说干就干!勤劳的邓某便上山用镰刀砍去杂草杂木,种上玉米。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即使是自家用地也要被罚!
见他在山上种植的玉米长得很快,苗子也粗壮,邓某的一个朋友也提出借他家的林地种一点玉米用来喂养牲畜,豪爽的他也一口答应了朋友的请求,让朋友王某也在自己家的林地里也种植起了一块玉米。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即使是自家用地也要被罚!
辛勤的汗水很快就换来劳动成果。眼看邓某种植的玉米就要成熟了,森林公安也找上门来了,邓某因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华坪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自留山上种植农作物玉米,并允许另组村民王某在其山上种植玉米,经鉴定,邓某、王某种植玉米面积共计17.05亩,占有林地的地类为乔木林地。华坪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在自家持有林权证山上林地内种植玉米,同意他人在自家林地山上的林地内种植玉米,共占用17.05亩林地,属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惩处。被告人邓某经传唤到案接受询问,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邓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以案说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林地对维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林地上的植被一旦被破坏,其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大气等维护生态平衡方面的功能就会被减弱甚至彻底丧失,而且难以恢复或者根本无法恢复,即使恢复起来也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无视国法,破坏林地,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锒铛入狱并受到财产处罚,若要执意动“歪脑筋”、打“小算盘”,最终将得不偿失。
希望大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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