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两处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关于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推荐,国家民委组织评选,现对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6650863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
国家民委 2021年11月22日
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共236个,其中,丽江有两处入围,分别是丽江市和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丽江两处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丽江两处入选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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