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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至12月7日,丽江市将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1-11-11 10:33| 查看数: 37928| 评论数: 3|IP:中国云南丽江

11月8日至12月7日,丽江市将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省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118日至127日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涉粮部门和企业、基层粮库。

二、巡察内容紧盯相关单位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负责了解各县(区)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情况,突出对业务主管部门的政治监督,重点了解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粮食购销监管责任情况,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延伸查找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靠粮吃粮”等问题以及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等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信访接待窗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区)粮油公司市委第二巡察组驻地。联系信箱设置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县(区)粮油公司市委第二巡察组驻地。2.举报电话(短信):17308880138。受理时间:8:00—18:003.电子邮箱:ljswxcz2@126.com;4.邮政信箱:丽江市古城区昌洛路市廉政教育基地第二巡察组,邮编:674199。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反映方式将自行关闭。

四、工作权限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认真处理。

11月8日至12月7日,丽江市将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11月8日至12月7日,丽江市将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最新评论

eiOOXu 发表于 2021-11-11 19:48:47
丽江到底有没有艳遇,我就想问
参谿 发表于 2021-11-12 10:43:56
爱过,已经过去。
jkwWb 发表于 2021-11-12 22:51:35
我就说嘛,很多事情,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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