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27日,古城区医疗保障局将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
根据《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要求,古城区医疗保障局将于2021年10月17日18时至10月27日24时暂停医保相关业务办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全区将暂停医保业务办理及费用结算等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及药店将暂停医保费用联网结算,医保业务窗口和网上办理业务办结时限延长10个工作日。
二、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变、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将采取线下接件的方式受理相关业务并做好登记,待新平台上线后及时完成办结。
(一)异地门诊和住院就医人员停机期间未能实时结算的,需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凭发票、处方、出院证明、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二)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患者可以在停机前根据医生处方一次性开具足量药品。停机期间需自行垫付购药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凭发票、处方等资料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三)区内职工到区医保中心、区内居民医保到区人民医院、异地参保人员到本人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四)参保人在区内住院,停机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医院将在老系统上办理出院结算;停机后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医院将撤销医保入院登记,在新系统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并补传本次住院产生的全部费用,请参保人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