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法院公开宣判,28人因偷越国(边)境获刑
8月30日,玉龙县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唐某琼等9人、谢某等19人偷越国(边)境罪2案。 案例1
2021年过年前,黎某看到缅甸做网络推广的高薪招聘广告后,准备偷渡到缅甸打工赚钱,并邀约黎某等人一同前往,于3月9日来到瑞丽芒市。3月7日,受一名叫“钟哥”的男子邀约,唐某琼等人与“钟哥”、蒋某强、黎某天从昆明出发前往芒市。黄某兴等人分别在网上看到缅甸高薪招聘的信息后,于2021年3月10日下午,与唐某琼等人一同乘坐货车准备偷渡到缅甸,出发前在司机的要求下删除了通话记录和聊天记录,为逃避检查,两次下车步行走山路。2021年3月10日,该车被查获。
玉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琼等9人结伙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2
谢某等人了解到缅甸高薪招聘的信息后,谢某邀约王某,陈某菊邀约邱某琴,郭某旭邀约阚某杰、柯某军、赵某慢,王某强邀约罗某……相互邀约后来到芒市,2021年3月8日下午,结伙坐上一辆大卡车准备偷渡到缅甸,上车之后被司机要求关闭手机并删除之前路上的联系信息,且路上不能说话。3月10日早7时许被抓获。
玉龙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19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和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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