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矫正暖人心 “酒鬼”人生大转变
华坪县新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兰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华坪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兰某某是离异家庭,膝下育有一女,女儿与其共同生活,女儿的学业不错,但其本人和父母、兄弟常年酗酒,缺乏劳动力,家中经济困难。
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兰某某的具体情况后,新庄司法专门为兰某某制定了普法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矫正方案。几个月来,新庄司法所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多次的劝诫和沟通,对其有针对性的谈话、走访和集中教育学习,慢慢的兰某某也感受到司法所和村委会的良苦用心,开始转变观念,约束自己喝酒,努力靠劳动增收,每天也能按照司法所管理规定及时汇报自己的动态。
新庄司法通过这些矫正措施,不断教育、感化社区矫正对象,缓解了他们的心理压力,坚定他们主动服从监管、接受矫正的信念,促使他们尽早悔过自新,为他们努力改正、完善自身,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基础。
(编辑/和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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