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6岁小女孩玩手机 为主播打赏2万多元
2021年3月的一天,杨某某来到玉龙县公安局石头派出所报警,其女儿在用家长手机刷视频的过程中“刷”走2万余元,请求帮助处理。看着杨某某又气又急的样子,民警一边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边认真查看手机上的交易信息。经民警了解得知,杨某某的女儿今年6岁,在使用家长手机观看某平台直播的过程中,多次通过送礼物的方式打赏主播,造成杨某某的银行卡余额损失共计2万余元。
为及时挽回小女孩刷礼物打赏主播造成的经济损失,民警立即研究直播平台未成年人误充值的退款程序,并通过事主的手机在该直播平台上帮助杨某某申请了未成年人消费退款并积极与直播平台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几经周折,日前,该平台终于将杨先生女儿在平台上充值的22754元现金退回到了杨某某银行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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