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7月19日上午,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对“鲁甸杨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和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拟作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听证会由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洪友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公安机关侦查员等受邀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先介绍了“鲁甸杨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案件证据、法律依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阐述。认为涉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焚烧白术杆前到鲁甸乡村委会备案,期间由于疏忽大意引发山火,自行组织了数百村民进行扑救,且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办案理念,县检察机关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来源/玉龙政法 编辑/和钰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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