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公安厅警航总队在丽开展实战驻训演练的公告 为检验和提升实战能力,省公安厅警航总队将联合丽江市公安局于近期在丽江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战驻训演练。相关内容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演练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1日 二、演练地点:全市各县区 三、注意事项 (一)演练过程中将有警用直升机和防暴车辆集结,并使用警械。如遇以上情况,请群众不必慌张,在警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通行。 (二)请群众不要在演练现场逗留、围观、拍照、录像,对故意制造谣言、传播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者,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 特此公告。 丽江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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