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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交警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发布者: 丽江同城网 | 发布时间: 2020-11-27 09:52| 查看数: 35604| 评论数: 0|IP:中国云南丽江

丽江交警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11月25日22时许,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丽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全体出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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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期间,民警在丽江西收费站出口对进入检查区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驾驶人神色慌张且较为抗拒民警的检查,当执勤民警认真检查其驾驶证的合法有效性时发现:驾驶证查询系统显示“查无此人”,在经过仔细比对后,民警发现其使用的是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该名驾驶人承认,因其认为自己文化程度低,考取驾驶证有困难,所以在省外购买了一本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应对交警的检查,没想到“李鬼”终究是“李鬼”,成为不了“李逵”,伪造的证件在火眼金睛的执勤人员面前露出了破绽,等待他的是收缴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后续的法律制裁。

丽江交警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同城君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法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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