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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背景下 丽江市旅游业危中寻机
丽江市旅游业恢复情况
受疫情影响,从1月23日起丽江市旅游行业全部暂停营业。2月20日,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实施意见》要求,丽江市景区景点和宾馆饭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面向省内、国内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恢复营业。3月20日,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恢复开展除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以外的旅游经营活动,文化娱乐企业和演艺企业根据属地党委政府安排陆续复工。
2020年3月至6月,丽江市接待游客总量由3月的39.87万人次(恢复到去年同期的9.66%),增长到6月份的197.56万人次(恢复到去年同期的40.84%)。丽江旅游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逐步复苏。
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的有效举措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丽江市委、市政府沉着应对、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在全省率先实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双清零”,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了条件和基础。同时,毫不放松抓经济社会发展,及时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安全有序率先恢复旅游业,最大限度对冲疫情影响。
落实防控措施,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把“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所有追求的第一目标。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旅游市场恢复工作,丽江市首先是编制文旅企业《恢复开放工作指南》,确保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到位、内控措施到位、人员管理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行业管理到位等“五个到位”。其次,严格按照“错峰、限量、预约”的原则,坚持三扫一测,严把入口关、行程关,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等智慧旅游载体,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的智慧化水平。
加大政策扶持,助力文旅企业渡难关。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丽江市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十二条政策措施》,制定《丽江市支持文化和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的十八条措施》,暂退90家旅行社质保金1572万元,为安置滞留游客的宾馆酒店争取奖金780万元,为涉旅企业减免房租近1亿元;二是苦练内功。鼓励、帮助文旅企业抓住“窗口期”,围绕新产品开发、新项目建设、新业态培育,完善基础设施、丰富文旅产品、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全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行业技能、疫情防控、服务质量等培训,进行全员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提升。三是加快文旅项目建设进度。重点推进半山酒店、精品酒店、民宿、康养、户外运动等新产品新业态项目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精准营销激发旅游消费潜力。瞄准省内和国内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着力开发短途游产品。参与“百日总攻·抖来助力”扶贫公益大型线上直播活动,开展丽江航空文旅推介活动,大力推广丽江优质旅游资源。面向全社会发放惠民消费券8130万元,开展周末散客游等优惠活动,刺激旅游市场消费需求,树立丽江旅游品牌的良好形象。
强化市场整治,优化旅游接待“软环境”。一是强化落实市场监管“十大机制”。加大巡察处理力度,严厉打击因“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诱骗或强制购物、擅自自费项目以及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等违法经营行为。2020年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81人次,共检查旅游景区478家次、旅行社散客网点1401家次、巡查文化娱乐场所1480家次,立案2起,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2家;“一部手机游云南”处置投诉941起,办结917起,正在办理中一起,办结率97.34%,平均办结时长1小时51分。完成线上(平台)退货342起,涉及金额241.8万元。完成线下(平台)货82起,涉及金额为80.31万元。二是稳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重构了涵盖评价、进入、监管、退出四个方面的旅游诚信体系。评价出12522户规范指数、品质指数均达标的涉旅经营户。对45户涉旅经营户(餐饮经营户26户、住宿经营户12户、旅行社7家)纳入重点监管,对12户涉旅经营户(餐饮经营户7户、住宿经营户3户、旅行社2家)纳入黑名单并退市。三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调整和充实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文化旅游行业的安全,持续推进丽江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
推进转型升级,赋能旅游发展新动力。一是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借助“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全面提升了景区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水平。丽江古城开展“游云南”APP精细化导游导览试点;完成丽江古城喜多娜三合行馆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刷脸入住、智慧房控、自助退房等智慧化功能;建成丽江古城5G智慧无人售货商店;在丽江古城景区安装刷脸支付设备548台,古城逐步实现“刷脸就行”。二是抓住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半山酒店、自驾游线路,户外营地、研学旅游、康养小镇、特色酒店、文旅融合新项目等产业的发展,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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