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后浪”们 有福啦 民法典有望送你们三份大礼包 再也不用羡慕别人“花前月下” 而你“花下月钱”了 01 人在城市 地在生财 小伙伴们对这种情况一定不陌生—— “后浪”们都跑去城市闯荡了 家里承包的农田没人种 “前浪”们年纪又大了 种不动 想转租,又怕种几年土地变成别人的 毕竟—— 那该怎么办呢?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农田变荒地吧? 根据民法典草案 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2、到期可继续承包,不用担心失去土地 3、可以把土地转租给别人,收租金 4、也可以把土地转给别人去承包 当然,做好这些,关键是先“确权”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也就是 所有权归集体 这一点在国家法律中早已明确 所以,现在要明确的权利 就是这俩—— 村民跟村里签好土地承包合同后 登记机构就会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这就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 村民如果想把土地租给别人 可以和对方签个合同 对方要是担心出租人反悔 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这就明确了土地经营权 02 征地补偿更多 如果国家来征地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243条 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 社会保障费用 补偿类目比以前多了 比如社会保障费用以前就没有 而且,民法典草案明文规定—— 03 重大事项都能参与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261条规定 村里的这些大事 都需要村民集体决定: 1、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2、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3、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4、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根据民法典草案 村里的有关组织 应当向村民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 村民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村里有关组织或者负责人作出的决定 要是侵害了村民合法权益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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