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庆市场小货车未礼让斑马线撞上3名行人】
4月18日,祥和路昭庆市场斑马线上,一辆小货车因未停车让行,撞上了正在过斑马线的行人,幸好其中一人反应快,一把拉住了婴儿车,车辆也刹车及时,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人让车,让出一份畅通;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人让人,让出一份文明。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提高文明安全出行意识,提升“礼”念,自觉践行“礼让斑马线”,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遏制“斑马线”事故,让“斑马线”成“生命保障线”,大队在平常的工作中也会加大对不避让“斑马线”的驾驶人和行人“中国式过马路”的处罚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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